旅行支票或外幣現金,沒用完怎麼辦?
出國旅遊前通常都會先兌換該國的貨幣現金或旅行支票,可是,每從一個國家遊玩回來,就變成了旅遊
的紀念品,金額小的話倒還好,如果金額比較大的話,該怎麼處理呢? 

出國旅行用不完的外幣現金,可以直接拿到銀行,依當天的銀行外幣現
鈔掛牌匯率的買進匯價,換回新台幣。但一般銀行所提供的現鈔,以美金、日幣和港幣最為普遍,不見得願意收所有的外幣現鈔,大多只會收該行所賣的外幣種類。而且,銀行對於所收的外幣金額也會有所限制,例如可能超過美金五千元以上不收。所以,最好是能出示原來的結購外匯現鈔的水單,證明你所持有的外幣現鈔是在同一家銀行所購買的。銀行也會根據之前的交易紀錄,免收第二次的現鈔處理費用。

沒用完的旅
行支票,處理方式也和外幣現鈔相同,可以賣回給銀行,但是各銀行的兌換條件不一,通常對非銀行客戶也設有額度上限,只收100~1000美元

。還有些銀行只肯讓客戶兌換他們賣出的旅行支票,若直接存入戶頭的話,可不收手續費。一般來說,只要回到原結匯銀行辦理賣回,銀行都會依「即期買匯價格」買回,客戶不需要另付託收手續費,但是若將旅行支票賣給非原結匯銀行,就會產生「託收」的問題了。而且,依票據的國別不同,託收期長短也不同。以美金票據例,屬紐約地區的付款者,約須15天的託收期;紐約以外者,則託收期為21天。不僅如此,銀行還會向你酌收手續費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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