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單的來說,共同基金就是匯集大眾的錢,交由專家管理投資。

★一、共同基金的源起

十九世紀初→荷蘭國王首創第一檔基金,這支基金非平民的投資工具,而是貴族與有錢人的共同投資。 

十九世紀中→英國工業革命後,中產階級財富迅速的累積,但無多餘的時間管理自已的財富因此於1968年發行了「倫敦國外與殖民政信託基金」,是為第一檔多數大眾可投資的基金。 

   

  基金是由英國發起但卻再美國發揚光大

 

★二、共同基金如何運作

 

基金的組成:

 

  主要是委託人(投信公司或基金公司)、受受託人(保管機講)、受益人(投資人)形成關係。

 

1.金管會證期局:主要負責管理審查基金發行、審核新基金公司的成立、查核基金公司之保管銀行的帳目,監督基金公司和基金公司的運作、維持基金秩序

2.基  金   公  司:發行基金、銷售基金、操作和管理基金、提供投資服務所以會有服務費、管理費、手績費

3.保  管   銀  行:投資人的資產(錢)均放再保管銀行的獨立帳戶,保管銀行不負責一切的交易行為但專責一切的交割行為,也就是說將投資人的投資款撥給證卷商,再者是投資人贖回的基金款項也是交回保管銀行的獨立帳戶,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人是不經手任何投資人的資產,所以會有保管費的產生

4.投 資 人:分為兩種一是構構法人、二為散戶也就是你我啦!

 

共同基金不會有倒帳的風險,投資人的投資款是在保管銀行的獨立帳戶內,也不屬於保管銀行的資產、所以即便基金公司或銀行倒閉,債權人也無權動用基金帳戶的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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